潍坊医学院青岛校友会会费缴纳及管理使用办法(草案)
发布人:  发布时间:2012-03-12   来源:校友网  浏览次数:1074

潍坊医学院青岛校友会

会费缴纳及管理使用办法(草案)


为保证本会活动的正常开展,结合实际,根据本会《章程》,制定本会会费缴纳及管理使用办法。

一、会费缴纳标准

会费是本会开展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,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应尽的义务。凡本会会员均应按照本办法,按期足额缴纳会费。本会会费缴纳标准如下:

1、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每人每年200元人民币;

2、理事、秘书每人每年100元人民币;

3、会员每人每年50元人民币。

自愿多缴纳会费者数额不限。遇特殊较大开支事项,在会费不足的情况下,由理事会研究解决方案。

会员交纳会费有两种方式:一是每年1月31日前按本会指定的银行帐户一次性缴纳,并短信通知秘书和各所在单位联系人;二是直接交各单位联系人后,统一汇到指定的银行帐户,并将名单发校友会公用邮箱(wyqdxyh@sina.com)。

二、会费使用范围

按照 “取之于会员,用之于会员”的会费使用原则,会费专款专用,用于如下开支:

1、印制校友通讯录或学术成果集;

2、年度联谊会、工作交流会议等较大活动;

3、走访母校;

4、捐助母校贫困大学生;

5、救助生活困难的校友家庭。

三、会费管理

1、本会会费由本会秘书负责管理,设立专门账户、收支账册,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,严格财务手续,加强财务管理,做到账帐相符、帐物相符。不得在会员中分配,不得挪作他用。

2、所有开支项目应提交理事会审定,并由会长决定。所有开支必须有单据凭证,由经办人、秘书、秘书长和会长签字。

3、秘书处每年向理事会汇报会费收支情况,并通过公用邮箱(wyqdxyh@sina.com)向全体会员公布。

4、会员联系电话、工作单位如有变化时,应通知各单位联系人并及时通知本会秘书处秘书。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。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
本办法自2011年9月28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生效。

本办法由本会理事会负责解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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